不久前,福建省南平市委涉粮问题专项交叉巡察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收到浦城县粮农张某的反映,该县存在违规收取粮农卸车费问题。
了解情况后,巡察组随即将相关问题线索反馈给浦城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经核查组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该公司收取的卸车费最终都通过微信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流转到了县粮食购销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员、浦城县粮友装卸队实际运营人廖某处。
(资料图)
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廖某核实,“我是在公司准许的情况下才收取卸车费,这不能把责任归到我身上吧!”廖某说。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确实如廖某所说,第三方公司违规收取卸车费是在县粮食购销公司同意下进行的。查实相关情况后,该县纪委监委对县粮食购销公司多名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并对违规收取费用予以追缴。
然而,在调取县粮食购销公司和各种粮户之间的粮食收购合同以及查询廖某银行交易明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有几份合同的粮农名字及收购金额与廖某银行交易明细中的完全一致,核查组随即开展进一步核实。
“银行流水显示你曾向廖某转账13.8万元,这笔钱和一笔售粮合同的款项完全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向与廖某有资金往来的“粮农”邹某问道。
眼看真相瞒不住了,邹某最终道出实情:“廖某说他负责的储备粮订单任务难以完成,叫我们几个本地人帮忙签订单,同时套取补贴。”
原来,与廖某资金往来密切的那些“粮农”并非真正的种粮主体,也从未将粮食出售给县粮食购销公司,他们在收到县粮食购销公司拨付给他们的收粮款和粮食直接补贴款后,就全部转入廖某银行账户。
经查,廖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非实际种粮主体与县粮食购销公司签订储备粮订单收购合同,将私自购买的外省粮充当本地粮,从中骗取订单粮直接补贴、收购费用,贪污公款64万余元。
工作人员在核查过程中还发现廖某利用保管储备粮订单收购业务周转金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8万余元,进行个人营利性活动。最终,廖某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浦城县纪委监委向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落实。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成立监督专班严格执行月查等制度,加强粮食购销领域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通讯员姜良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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